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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成(长春)律师所党支部:抓党建 促发展 创佳绩

发布时间: 2016-08-09
来源:先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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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成(长春)律师所党支部成立于2007年,现有律师党员23名,占全体律师的38.33%。近年来,在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党委的指导和领导下,坚持以“党务促所务,所务促业务,业务促发展”工作思路,大力加强组织、制度和活动载体建设,切实发挥律师党组织和律师党员“两个作用”,带动了律师所全面发展。律师所党支部被司法部评为“律师行业创先争优示范点”,律师所获得“全国优秀律师所”荣誉称号。中组部、省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有关领导先后到我所视察法律服务和党建工作,并给予了充分肯定。我们的主要做法和体会是:

一、 \r\n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打造引领发展的核心力量

充分发挥党组织的先锋模范作用,形成引领律师所发展的核心力量,是律师所发展的不竭动力。我所近20年的实践也充分证明,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使律师所健康发展;只有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律师所才能做大做强。

(一)组织先行,保障发展。律师所成立之初,办所的理念不清、思路不明、行动随意、组织涣散,究其原因是缺乏支撑律师所发展的核心理念和引领律师所发展的核心力量。针对这一情况,律师所于2007年成立了独立党支部,建立了党组织,用正确的政治思想引领律师所发展,用先进的组织结构管理律师所。主要注重“五个必须”:即律师所主任与党支部书记必须“一肩挑”;律师所管理委员会必须有支部委员参加;业务部门必须建立党小组;大型项目团队必须由相应的业务部门指派党员律师参加;党建工作必须有经费保障。通过这种自上而下的组织建设,实现了党组织在律师所内部的全面覆盖,为引领律师所发展起到了坚强的组织保障作用。

(二)参与决策,把握方向。根据律师所章程规定,律师所的最高决策机构是合伙人大会,执行机构是管理委员会。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始终坚持律师所主任和党支部书记的“双岗合一”,实现党组织的领导与律师所的最高决策相统一,避免出现“两层皮”。与此同时,律师所管理委员会3名委员确中至少有2名是党员。这种刚性的管理制度,能够保证党组织和党员直接参与律师所的决策和业务管理,确保了律师所的正确发展方向。

(三)主动作为,彰显力量。明确党支部在律师所重大战略、主要制度建设、文化建设等方面发挥主导和引领作用,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党支部每年年初牵头组织合伙人和管委会召开律师所战略发展会议,分析形势,研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工作实践中,党支部、管委会主动作为,分头推进,逐项落实,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扎实地落实到律师所的具体工作之中,形成了引领律师所发展的核心力量。

二、发挥党员的模范作用,建设促进发展的先锋队伍

自独立党支部建立以来,持续开展了“在党旗的指引下实现法律梦想”等主题实践活动,培养了一批“有理想、有操守、水平高、能力强”的党员律师,通过律师党员这一面面旗帜,引领全体律师共同促进律师事业发展。

(一)诚信执业看党员。“诚信”是律师所的立所之本,也是律师执业的道德基础。众所周知,由于竞争激烈,律师界存在争业务拍胸脯,做业务拍脑门,出问题拍大腿的“三拍现象”。针对这种不诚信执业的情况,党员律师率先在律师所实行案件分析情况向当事人公开、案件办理过程向当事人公开、判决结果的分析论证向当事人公开的“三公开”工作制度,做到每一个案件都让当事人心服口服,做当事人的知心人。在党员律师的带领下,诚信执业在律师所蔚然成风,2007年以来律师所没有一起当事人投诉事件。

(二)急难险重靠党员。在重大敏感刑事案件辩护和重大重组并购项目中,90%以上都是党员律师挑大梁、担重任,党员律师也主动要任务,压担子。在长春某开发区重大收购项目中,党员律师王小林、高明、李欣楠连续工作300个日夜,每天忙碌10小时以上,与会计师、评估师、对方当事人进行了不少于50次的谈判。正是凭着这股奉献拼搏精神,依靠精湛的业务水平和韧劲,整理完成了近120余份法律文书,将全国闻名的优质项目留在了长春,解决了300余名群众集体上访问题,化解了政府债务和信用危机,解开了大家认为无法解开的“死结”。

(三)法律援助是党员。自去年开始,长春市司法局选拔优秀律师所办理法律援助工作,党支部组织委员高飞律师主动请缨,带领10名党员律师组成法律援助小组,认真制定法律援助工作计划和工作制度,落实工作流程,有条不紊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努力做到为困难群体“应援尽援、优援速援”。目前,已经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近百件,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中,党员律师至少损失500万元的业务收入,用为民服务的实际行动传播正能量,激发了全体律师投身公益为社会弱势群体服务的积极性。

(四)严字当头管党员。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用制定约束党员、作党规要求党员,并探索通过微信群创新“三会一课”制度的管理工作模式,定期开展形式多样的载体活动,引导党员律师认真对待组织生活会,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在碰撞中洗礼灵魂,升华思想,增强凝聚力和向心力,切实将党员律师打造成律师所发展的核心队伍。

三、发挥律师所文化阵地作用,营造助推发展的浓厚氛围

律师所的持续发展关键在于精神文明建设,依靠先进的文化引领。工作中,我们始终把文化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注重发挥自身文化阵地作用,努力在全所营造健康向上、积极进取的工作环境。

(一)加强宗旨教育,争做建功立业的实践者。教育广大律师胸怀祖国、心系国家,把国家发展的大势与律师所的发展紧密结合。党支部通过组织观看电视剧《长征》,了解党发展的艰辛历程,珍惜今天的胜利成果;通过观看《大国崛起》、《大国工匠》等纪录片,促使每一名律师树立为国家建功立业的决心,发挥法律工匠精神,为法治中国建设贡献力量。

(二)培树职业道德,争做新风正气的引领者。注重律师团队建设,注重党员律师的发展,守住律师入职关、培训关、执业关,从源头把握律师的职业道德建设。定期对律师协会惩戒案例进行分析,强化职业道德提升,做到警钟常鸣。尤其是要求律师“不拿法律做交易”、“不向金钱和权力低头”、“不与执法人员进行非法交易”、“不做违法死磕派律师”,规范律师的执业行为,树立律师执业的清风正气。

(三)发挥职能作用,争做社会发展的服务者。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以律师党员为主体,积极为省、市20个重点大项目、300余户中小企业、民营企业提供法律服务,挽回经济损失10余亿元,为长春地铁项目融资400亿元;服务社会和谐稳定,主动与朝阳区清和司法所结成共建对子,指派5名律师党员参与社区矫正工作,调处矛盾化解纠纷,深受群众欢迎;服务改善民生,组织律师党员深入南昌等10余个社区,为居民、残疾和下岗人员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有效维护了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投身公益事业,5年来累计为社会弱势群体捐资50余万元。2014年,党支部书记王哲个人捐资20万元与吉林大学法学院共同设立长春市地方立法研究中心,为我省乃至全国地方立法研究工作作出了积极贡献。

以上是北京大成(长春)律师所党建工作的简要做法,我们有信心、有决心在上级党委的关怀和指导下,继续探索新时期律师所党支部建设的新路径、新办法,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努力推进律师所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