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党建网站联盟
我市出台《关于进一步激励全市广大干部 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 2018-07-11
来源:先锋网
字体显示【
打印
分享

6月29日,市委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励全市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开发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

《实施意见》就如何进一步激励全市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提出了3个方面12条具体意见。

《实施意见》明确,要不断提高干部担当作为的境界觉悟和本领能力,坚持把思想政治教育作为提高干部担当干事境界觉悟的主抓手,把专业化建设作为提高干部担当干事本领能力的主渠道,把基层一线锤炼作为提高干部担当干事综合素质的主阵地,切实通过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武装干部头脑,通过抓好干部专业化配备、专业化培养、专业化储备、专业化引进,通过强化干部基层锻炼、艰苦磨练、多岗位历练,不断增强干部担当干事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强化干部的专业能力、专业作风、专业精神,提高干部驾驭复杂局面、处理复杂矛盾、解决复杂问题的综合能力。

《实施意见》指出,要不断建立健全和推进落实干部担当作为的保障机制,积极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建立澄清保护机制,推进能上能下机制,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切实让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竞进有为的干部得到重用和褒奖,让敢于担当、勇于创新、大胆突破的干部得到支持和保护,让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干部得到警醒和惩戒。

《实施意见》强调,要不断营造干部担当作为的良好政治环境,树立担当有为者有位、消极无为者失位的鲜明导向,营造担当有为者可贵、担当有为者光荣的浓厚氛围,落实干部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的待遇激励保障措施,强化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的责任落实,切实在政治上激励、工作上支持、待遇上保障、心理上关怀担当干事的干部,不断凝聚形成推动长春振兴发展的强大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