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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实行拟提拔干部“三访、十查、五比对”把干部考察和监督工作“做到了家”

发布时间: 2017-09-30
来源:先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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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访”——考察组对拟提拔干部进行“家访、邻里访和社区访”。

“十查”——考察组在“三访”过程中,对拟提拔干部是否存在“家庭不和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夫妻离异、配偶或子女长期不在身边、邻里纠纷、不尊老孝亲、宗教迷信、住房面积过大且装修奢华、不支持社区工作、从事生产经营活动”10方面情况进行核查。

“五比对”——考察组把拟提拔干部单位领导和同事个别谈话了解情况、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情况、档案“三龄两历”查阅情况、考察对象面谈了解情况以及信访举报情况五种情况与“三访十查”了解情况进行相互比对、相互核实、相互印证。

近日,长春市委组织部出台《关于在干部考察工作中实施“三访十查”的意见》,要求对拟提拔担任市管干部人选,全部实行“三访、十查、五比对”,将干部考察监督触角延伸到干部的“工作单位之外、八小时之外”和 “生活圈、交往圈和娱乐圈”。

“三访”——完善考察方式,全方位、多角度选人用人的重要创新。识人是用人之基,识人不准、用人不当,就会影响工作、贻误事业。组织人事部门只有经常性、近距离、有原则地接触干部,多方位、多角度、立体式地考察干部,才能有效发挥考察的透视、体检功能,把干部考实、考准。长春《“三访十查”意见》要求,对拟提拔担任市管干部人选,考察组在赴考察对象单位全面了解干部德才表现的基础上,还要进行家访、邻里访和社区访“三访”,深入考察对象的家庭住宅、楼宇小区,以及居住地所在社区,与其家庭成员、街坊邻里、社区基层干部进行访谈,详细了解考察对象的生活环境、日常表现等情况,有效弥补干部考察重“工作业绩”、轻“日常表现”,重了解领导同事意见建议、轻了解家人街坊口碑评价的欠缺和不足,完善了干部考察方式,扩大了干部考察范围,增强了干部考察工作的主动性、客观性和全面性。

“十查”——健全考察内容,提高精准识人分辨率、透视率的重要途径。精准科学,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重要思想,是抓好工作落实的重要方法。只有把选人用人工作做到精准科学、实事求是,才能真正让党组织放心,让干部服气,让群众满意。长春出台的《“三访十查”意见》要求,考察组在家访、邻里访和社区访“三访”过程中,凡是发现“考察对象家庭不和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夫妻离异、配偶或子女长期不在身边、邻里纠纷、不尊老孝亲、宗教迷信、住房面积过大且装修奢华、不支持社区工作、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等10方面问题的,都要做进一步调查核实,为精准考察了解干部的信仰追求、品德操守、遵规守纪、廉洁自律、家教家风以及联系服务群众等情况,拓宽了干部考察渠道、完善了信息链条。

“五比对”——织密监督网络,严防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的重要举措。从严管理监督干部,重在日常、贵在有恒。只有把“选种育苗”与“田间管理”紧密结合起来,把“八小时之内”监督与“八小时之外”监督有机结合起来,才能把干部监督工作做得更细、更实、更有成效,才能有效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长春《“三访十查”意见》要求,考察组要把考察对象单位领导同事个别谈话了解情况、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情况、档案“三龄两历”查阅情况、考察对象面谈了解情况以及信访举报情况五种情况与“三访十查”了解的情况进行相互比对、相互核实、相互印证,把干部考察工作从“工作圈”拓展到“生活圈、交往圈和娱乐圈”,从“八小时之内”延伸到“八小时之外”,改变了干部监督工作“不举报不监督”、“坐在家里搞监督”等被动做法,有效扩大了监督管理干部视野和范围,充分发挥了基层党组织监督干部和群众监督干部的重要作用,增强了监督工作合力,实现了干部考察工作与干部监督工作的有机结合,把干部考察和监督工作真正“做到了家”、严到了份。

(长春市委组织部干部一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