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持党员队伍先进性、纯洁性,提高党员队伍整体战斗力,长春市双阳区采取“四步走”措施,保证发展党员质量。
第一步,突出思想教育。把握发展党员各个阶段,通过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所在党组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等,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纲领、宗旨、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主要学习党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文件,引导学员在理论学习和实践锻炼中深化对党的认识、坚定理想信念、提高党性修养;通过“长白山先锋-e支部”等党员教育平台对发展对象进行日常教育,既方便发展对象了解党内知识,又能通过后台统计让党组织对发展对象学习进行督促和评判。
第二步,强化党性培养。将政治理论修养、思想意识修养、道德品质修养、组织纪律修养和作风修养等内容作为发展党员的重要标准,通过谈心谈话、思想教育、收取思想汇报等多种方式帮助发展对象端正入党动机。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主题党日、三会一课、学习新党章等活动,使发展党员牢记党的宗旨和目标,坚定理想信念。学习黄大年、廖俊波同志先进事迹,发放《十九大代表风采录》,学习党员典型心系群众的优秀品质,敢于担当的务实作风,无私奉献的敬业精神,进一步强化发展对象服务意识、宗旨观念。
第三步,规范发展程序。各党(工)委根据积极分子培养情况提出年度发展计划,并对各行业群体中发展党员计划建议数作出说明并上报备案,防止倾向性问题。在入党积极分子的推荐确定、培养教育,发展对象的政治审查、公示,预备党员的接收、教育、考察、公示、转正等环节上保证政治性,不搞变通,防止敷衍应付、降格以求、“带病”发展、“近亲繁殖”。坚持发展党员公示制、推荐制、票决制、双评制和责任追究制,严格审查党组织发展党员留存材料,将审查合格的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填在《入党志愿书》中并加盖发展党员工作专用章及审核人员名章,保证志愿书发放过程可追溯。
第四步,完善问责机制。把发展党员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每半年检查一次,检查结果及时进行通报,对具备发展党员条件但长期不做发展党员工作的基层党组织,对其党组织负责人进行提醒教育,必要时进行诫勉谈话。对发展党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问题和不正之风严肃查处,对不坚持标准、不履行程序、超过审批时限和培养考察失职、审查把关不严的党组织及其负责人、直接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对于违规发展党员的典型案例及时进行通报,对违反规定吸收入党的,一律不予承认党员身份,并在支部大会上公布;对采取弄虚作假或其他手段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发展为党员的,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中共长春市双阳区委组织部 胡广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