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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 加快建设“生态一流”的东北亚区域性中心城市

发布时间: 2019-03-01
来源:先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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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意见》确定的目标指标



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更大成效,是新时代中央、省、市一以贯之的重大战略部署。

2月11日,我市印发并实施《中共长春市委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在吉林视察的重要指示精神,勇担新时代“治污兴市、高质量发展”生态重任,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建设“生态一流”的东北亚区域性中心城市。

《实施意见》包括11个部分共46项内容。第一部分,分析当前生态环境保护形势。第二部分,提出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要求。第三部分,明确推动绿色发展方式。第四部分至第八部分,部署“五大攻坚”任务,即打好蓝天保卫战、碧水保卫战、黑土地保卫战、青山保卫战、草原湿地保卫战。第九部分,完善生态环境体系。第十部分,建立生态环境社会共管共治机制。第十一部分,构建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体系。

《实施意见》突出党的领导,强调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必须全党动手、全民动员、全社会参与;注重上下衔接,与中央、省重大部署衔接,以2020年为时间节点,从质量、总量、风险、长效4个层面确定攻坚战的目标指标;结合长春实际,坚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的理念,坚持问题导向,努力治本攻坚;强调深化改革,一手精准发力抓治理,一手久久为功抓保护,努力构建生态文明制度的“四梁八柱”,促进高质量发展、绿色发展;力求管用实效,结合长春生态环保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量化,努力做到“定位准、问题清、措施实、成效好”。

全面遵循六大原则

《实施意见》明确,我市污染防治攻坚战将全面遵循六大原则。

——坚持保护优先。强化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三线一单”刚性约束和管控,切实把发展建立在生态空间受保护、资源环境能承载、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基础之上,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坚定不移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注重以人为本。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树立科学全面的民生观。坚持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通过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要,实现高质量发展。

——强化问题导向。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紧紧抓住环境污染治理、生态保护与建设中最重要、最紧迫、最突出的矛盾和问题,综合施策,精准发力,集中力量解决,确保生态环境质量稳定向好、持续改善。

——突出改革创新。将生态环境保护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持续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着力解决生态环境保护的政策、体制、机制问题,增强科技支撑和能力保障,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水平。

——严格依法监管。严格落实各级党委政府生态环境保护领导责任、行业主管部门管理责任、企事业单位主体责任。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实施,强化环境监管执法,健全环保行政执法与司法有效衔接之际,严厉惩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推进全民共治。坚持政府、企业与公众共治,着力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注重运用市场机制,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引导公众自觉践行绿色生产生活方式,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参与、监督生态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形成多元共治的新格局。

五大攻坚战怎么打?

《实施意见》确定的目标指标,是市委市政府根据国家及省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在“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气十条”“水十条”“土十条”等规划计划的基础上,通盘考虑后作出的科学决定,是一场必须要打,并且要打好的大仗、硬仗、苦仗。

攻坚战中,我市坚持把转方式、调结构、推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作为率先实现全面振兴的主攻方向,强化源头管控,加快构建绿色产业体系,推进形成节约资源能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布局、产业结构和生产生活方式。

我市将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紧盯目标,挂图作战。进展快、效果好的,要巩固提升;进展慢、效果差的,要迎头赶上;确保不让一个区域、一个流域掉队,通过艰苦不懈的努力,推动生态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

坚决打好蓝天、碧水、黑土地、青山和草原湿地保卫战,是我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五大主战场”,是《实施意见》明确的五大主要任务,包括22项具体措施。

强化区域联防联控联治

我市将编制实施长春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突出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和重点领域,实施精准治理、精准管理,强化区域联防联控联治。

从持续加强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物减排、大力推进散煤治理和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打好柴油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加强城市面源污染管控、强化秸秆综合利用和露天焚烧管控、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等方面入手,精心呵护“长春蓝”,还老百姓蓝天白云、繁星闪烁。

2019年是打赢蓝天保卫战深化攻坚的一年,我市将重点围绕“PM2.5重点因子、秋冬季重污染高发时段、重点行业和领域”,进一步优化“四大结构”,开展“四个专项行动”。

优化产业结构——继续推动淘汰落后产能,严控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型行业新增产能,全面整治“散乱污”企业。

优化能源结构——推广清洁能源,推进冬季清洁取暖,完成20吨以下燃煤锅炉淘汰任务。

优化运输结构——进一步提升高铁路运输比例,积极发展新能源车,减轻柴油货车污染。

优化用地结构——通过开展植树造林、露天矿山整治、强化工地、道路扬尘管控、农业秸秆整治等,减轻扬尘和农业面源污染。

同时,深入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行动、工业炉窑治理专项行动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专项整治等四个专项行动。通过采取强有力的综合防治、精准治理措施,进一步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

坚决打好碧水保卫战——

全面改善水环境质量

我市将深入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全面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实施流域综合治理,优先保护饮用水水源和良好水体,逐步消除重污染水体,加快推进工业、农业农村、生活污染源和水生态系统整治,协同推进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和水资源管理,彻底扭转水环境质量恶化的被动局面。

通过打好水源地保护、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流域污染综合治理、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逐步消除重污染水体,彻底扭转水环境质量恶化的局面,切实为群众守护好水环境安全,还给老百姓清水绿岸、鱼翔浅底的景象。

今年,我市将重点推进流域达标治理工作。

加强水质监测,定期通报。对饮马河、伊通河流域定期监测,自2019年1月起,对断面水质情况进行加密监测,每月发布两期水质通报,及时掌握水质变化情况。

推进劣五类水体治理。编制实施《重点流域劣五类水体专项治理和水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和《长春市劣五类断面专项治理和水质提升工程实施技术方案》。落实强化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强化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强化工业污染排放管控、强化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强化河湖水生态系统修复5项措施。

加大督导督查力度。开展水环境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对饮马河、伊通河等流域,对全市永久和临时污水处理设施进行了现场督查,逐一解决存在的问题,推动水环境质量改善。

加强项目储备建设。加快推进水系达标治理工作,为水环境质量改善提供有力支撑。组织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上报生态环保储备项目,申请纳入省级项目储备库。

坚决打好黑土地保卫战——

促进土壤资源永续利用

我市将全面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编制实施长春市保卫黑土地行动实施方案,实施分类别、分用途、分阶段治理,严控新增污染、逐步减少存量污染,确保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促进土壤资源永续利用。

强化土壤污染管控与修复、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大力推进耕地安全利用、加快推进垃圾分类处理、加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保护好“米袋子、菜篮子、水缸子、城镇后花园”,让老百姓吃得放心、住得安心,合力打造美丽乡村,留住鸟语花香田园风光。

2019年是首部《土壤污染防治法》颁布实施的第一年,也是黑土地保卫战的关键之年,我市将重点开展以下5项主要工作。

在2018年基本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要的基础上,开展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结果集成,研究划定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实施农用地土壤分类管理。

根据重点行业企业土壤信息采集和风险筛查结果,组织评定重点企业土壤风险等级,对高风险企业用地开展土壤和地下水采样调查,确保2020年完成重点企业用地土壤详查。

深入落实环保、国土、规划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的通知》,强化部门协调沟通与联动监管机制,提高建设用地土壤调查与风险评估质量,深化建设用地准入管理。

实施土壤风险管控和修复,强化土壤重点企业监管。深入开展涉镉等重金属企业全口径排查整治和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深入推进“清废行动”和生活垃圾分类处理。

以《土壤污染防治法》为重点,开展分类别、多平台、跨区域的土壤污染防治宣传与培训。

坚决打好青山保卫战——

巩固提升生态优势

我市将严格落实吉林省保卫青山行动方案,统筹开展生态保护与修复,通过建立自然保护地体系,强化自然保护区综合整治,实施森林生态修复、矿山生态恢复与矿区土地复垦,不断巩固提升生态优势,让长春的好山好水长久绿下去。

坚决打好草原湿地保卫战——

提升生态涵养和固氮储碳能力

我市将严格落实吉林省保卫草原湿地行动方案,通过加大草原保护力度、强化湿地保护和恢复,提升草原综合植被盖度、湿地生态涵养能力和固氮储碳能力。

在中央环保督察、省级生态环保督察中发现,我市局部区域仍然存在生态破坏问题,历史遗留问题居多,主要分布在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矿山开采区等范围。这些问题主要是违法违规设施,开垦耕种侵占河道、毁林毁湿,越界开采侵占林地、保护区少数居民点等。存在区域生态功能失调、水土流失、水源涵养功能下降,草原湿地面积萎缩,生活面源污染等问题隐患。

今年,我市将对这些问题全部纳入青山保卫战、草原湿地保卫战进行重点整治、持续整改;全面落实属地治理责任,明确整改时限。综合实施矿山生态修复、水源地治理、退耕还林还湿还草、生态移民等一系列生态修复治理政策措施,依法有序整治违法违规生态破坏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