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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长春市第七批有突出贡献专家候选人人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6-07
来源:先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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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委各开发区党(工)委,市直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直属单位,驻长中省直有关单位

长春市有突出贡献专家(以下简称市级专家)是市委、市政府授予在我市工作的高层次人才的最高荣誉称号,动态管理,每三年评选一次。根据有关规定,决定开展第批市级专家选拔工作,现将人选推荐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凡在我市从事科研、教育、生产、医药卫生、文艺创作、新闻出版、经营管理、成果推广、社会工作等工作,为长春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各类人才均可参加评选。

两院院士、发展中国家科学院院士、哲学社会科学资深教授、国家“千人计划”特聘专家、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人员和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不纳入人选推荐范围。

二、推荐条件

凡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清正廉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在岗工作、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366日以后出生,对于工作业绩特别突出、取得明显经济和社会效益者,可不受年龄限制,按不超过15%的比例进行推荐和选拔),过去五年内(20136—20186月)获得下列成绩之一者,均可申报市级专家。

1.以下奖励获得者(指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国家有关部委颁发证书的奖项):

1)获得国家、省优秀教学成果一、、三等奖主要完成人(第一、第二、第三名);

2)获得国家、省、市科学技术一、二、三等奖主要完成人(第一、第二、第三名);

3获得国家、、市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一、二、三等奖主要完成人(第一、第二、第三名);

4)获全国农牧渔业丰收一、二、三等;省、市农业技术推广一、二、三等奖主要完成人(第一、第二、第三名)

2.在基础科学理论研究中,有创造性成果,具有较大科学价值,学术水平在全省处于领先地位;或在国内外重要学术刊物以通讯作者或第一、第二作者发表过较高水平学术论文(被SCI等科学引文检索收录5篇以上);或在同行中享有较高知名度,并以第一作者出版过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著作。

3.在哲学社会科学领域,学术造诣较高,学术水平在全省处于领先地位,得到同行公认;或在国家一级刊物发表3篇以上或在省一级刊物上发表5篇以上论文(第一作者);或出版一部以上有重大影响的学术专著

4.在工程技术领域,有较大发明创造或技术革新成果,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或在完成市级以上重点工程项目、重大科技攻关、企业技术改造以及引进消化高新技术成果中,创造性地解决了关键性技术难题或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或产品,为我市技术创新做出重要贡献的工程技术人才。

5.在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中,取得了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得到业内、市场和出资人认可的优秀经营管理人才。

6.在信息、金融、财会、外贸、法律和现代管理等领域,为解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供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科学理论依据,被省、市采纳,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7.医术高超,医德高尚,临床经验丰富,多次成功地治愈疑难、危重病症;在较大范围内有效预防、控制、消除疾病方面做出贡献,在公共卫生和临床医疗领域有较大技术创新,得到省内同行公认。

8.为我市文化艺术、新闻出版、体育等领域,做出突出贡献,获得相关专业领域国内、省内较高奖励的文学家、艺术家、记者、编辑、主持人、出版家、文物和博物馆学方面的专家,以及在教练执训中取得卓著成绩的教练员。

9.在技术创新、攻克技术难关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总结出一整套独特的办法,在生产实践中应用,产生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或在本职业(工种)中,具备某种绝招绝技,并在带徒传艺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具有高级以上职业资格或同等资格,技术技能水平省内本职业(工种)中较有影响的高技能人才。

10.长期在农业科研、生产或农业科技推广第一线工作,在农业科技成果开发、转化、技术推广服务、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为推动农业科技进步和农村经济发展做出较大贡献,在市内外产生较大影响,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农业专家和优秀农村实用人才。

11.在科技或教育管理领域,创造性地提出和运用现代科学管理方法,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对推动我市科技、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产生重大影响的专家学者。

12.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系统的社会工作专业知识或较高技能,创造性地进行社会服务与管理,拥有丰富的社会工作实践经验,为长春和谐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社会工作人才。

13.在其他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做出突出贡献,在省内外有较大影响和声誉的高层次人才。

三、推荐方式及名额

推荐工作按限定名额和隶属关系进行。

1.县(市)区、开发区和市属企事业单位人员本人申请单位推荐,所属县(市)区、开发区和市直部门(单位)审查同意后,填写《长春市有突出贡献专家申报表》(附件2),报送市委组织部。

2.民营企业人员本人申请所在单位推荐市工信局审查同意,填写《长春市有突出贡献专家申报表》,报送市委组织部。

3.中省直单位人员,本人申请,所在单位审查同意,填写《长春市有突出贡献专家申报表》,报送市委组织部。

4.各地、各部门(单位)推荐名额见附件1分配表中未列部门可按条件推荐13人。

四、推荐程序

1.自愿报名。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长春市有突出贡献专家申报表》、《长春市第七批有突出贡献专家业绩一览表》(附件3,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组织审核。申报人所在单位对本人填报材料业绩的真实性进行认真审核。

3.专家评审。推荐单位组织专家对所有申报人进行评议,排出先后顺序。

4.集体审定。推荐单位党委(党组)根据专家评议结果,按照分配的推荐名额集体研究确定推荐候选人。

5.公示将拟推荐候选人的业绩和人员名单在本单位内公示5天,无异议后报送市委组织部。

五、政策待遇

1.市级专家在三年管理期内,每人每月津贴标准1000,每年发放一次。

2. 市级专家在申报科研项目、高新技术成果的开发应用和风险投资时,在同等条件下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优先给予安排。

3.市级专家在三年管理期内,每年组织一次健康体检休假疗养活动。

六、报送材料

推荐第批市级专家候选人须提供如下材料:

1.长春市有突出贡献专家人选推荐工作报告。报告要表述清楚候选人的基本信息、政治表现、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候选人产生过程、排序意见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等。电子版,Word文件。纸质版,一式一份,加盖公章。

2.《长春市有突出贡献专家申报表》。推荐人选所在单位、推荐单位均需签署意见,加盖公章。电子版,Word文件,插入电子版jpg格式彩色免冠照片。纸质版,A4大小,一式

3.长春市第七批有突出贡献专家业绩一览表》。由申报人按照申报类别填写,申报人所在单位负责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进行审核,推荐单位负责整理汇总并按推荐顺序排序。纸质版,A3大小,一式一份,推荐单位需加盖公章。电子版,Excel文件。

4.推荐人选业绩证明材料。包括:(1)自然情况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等);(2)所取得的科研成果的奖励证书;(3)审计或财务部门出具的经济效益财务证明;(4)公开出版的学术著作和发表的学术论文(封面、目录及版权页,论文检索与被引用材料目录等);(5)其他佐证材料。以上材料均报复印件推荐单位要查验原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并在整册材料侧面加盖骑缝章。(所报业绩均为近五年内获得)。纸质版,A4大小,一式两份

5.涉密材料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审查,不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提交保密审查证明材料。

6.长春市有突出贡献专家推荐工作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表》(附件4)。需填写推荐单位及推荐人选所在单位工作人员及其联系方式。纸质版,A4大小,一式一份,推荐单位需加盖公章。电子版,Excel文件。

申报材料中所涉及的表格均可从长春先锋网www.ccxfw.gov.cn)下载电子版需与纸质版一致。

七、报送材料时间及地点

批市级专家候选人材料报送时间为201879日至13,逾期不予受理。报送地点为市委党校2号楼4第九会议室。党校地址:硅谷大街7337号。

联系人:王柏枫

 话:88776179   81298821

 箱:rcb8991479@163.com

八、几点要求

1.要高度重视。市专家评选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注度高。认真做好人选推荐工作,是确保市级专家选拔质量的前提和基础,各地、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整个推荐工作顺利进行。

2.要突出重点。要把推进科学发展作为评选推荐的重要方向,重点向汽车、农产品深加工、轨道客车三大主导产业,以及先进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光电信息、生物医药及健康、新材料、大数据六战略新兴产业一线人员倾斜。

3.要公正透明。整个推荐工作要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阳光操作,接受群众监督,增强推荐工作透明度,真正把最优秀的专家推荐上来。

4.要严肃纪律。对于弄虚作假、谎报成果、虚报业绩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参评资格,并追究推荐单位和经办人的责任。

附件: 1.长春市第批有突出贡献专家候选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2.长春市有突出贡献专家申报表

                3.长春市有突出贡献专家业绩一览表

      4.长春市有突出贡献专家推荐工作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表

 

 

                                                                中共长春市委组织部

                                                                                                                     201866

附件1 长春市第七批有突出贡献专家候选人推荐名额分配表.docx

附件2 长春市有突出贡献专家申报表.docx

附件3长春市第七批有突出贡献专家业绩一览表.rar

附件4长春市第七批有突出贡献专家推荐工作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