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称
还我河山”爱国壁画
二、基本概况
还我河山爱国壁画绘于20世纪初修建的沙俄兵营墙上,兵营后改为东省特别区第十二小学,原建筑和壁画仍在,位于今长盛小学,长盛街原87号、凯旋路一心街2号,现一心街1512号。1985年公布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2008年列为吉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
1929年春,第十二小学原校长、中共党员宋庭勋在哈尔滨被反动当局杀害,深受宋庭勋影响的第十二小学美术教员苏少权听到消息后,悲愤满腔,在叶国珊校长和师生的支持下,于同年秋在学校教师北墙上绘制了一幅高3.16米、宽3.08米的大型彩色壁画,标明沙俄、日、英、葡等帝国主义国家在中国签订的6个不平等条约、5处被占领的殖民地以及五四和五州运动发生的地点和时间,以此教育全校师生勿忘国耻,奋起反抗。
三、地理位置
长春市宽城区一心街15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