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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全文)

发布时间: 2019-02-19
来源:先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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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问题导向 加强依法监督

为长春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保驾护航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19年1月15日在长春市

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长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钱万成


各位代表:


现在,我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一、2018年主要工作


一年来,在中共长春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贯彻落实市十三次党代会及市委全会部署,解放思想,依法履职,圆满完成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立法、监督、决定、任免各项任务。共召开常委会会议10次、党组会议13次、主任会议17次、专委会会议48次。制定修订和废止地方性法规11部,听取审议“一府一委两院”监督议题62项,视察、检查、调研55次,提出审议意见、视察意见23项,作出决议决定7项,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24人次,参与服务全国、省人大常委会视察调研23次。同时,按计划对代表进行了全面轮训,深入推进机关建设年工作。立法步伐不断加快、质量进一步提高,监督工作针对性实效性进一步增强,重大事项决定服务全局作用进一步发挥,选举任免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代表服务保障机制进一步优化,自身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


主要做了以下八项工作:


(一)切实坚持党的领导,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人大工作


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强化人大政治机关定位,自觉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铸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格执行重大事项、重要会议、重要活动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紧紧围绕振兴发展大局,谋划和推进人大工作,将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


时刻不忘人民当家作主。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努力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邀请公民旁听常委会会议、参加常委会活动,多渠道听取群众意见建议,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公开向社会征集立法、监督议题,认真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及时掌握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认真履行宪法赋予的职责。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的意见》,积极组织开展“宪法、地方性法规宣传年”活动,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宪法实施。深化“法律六进”,厚植法治国家、法治社会基础。对“一府一委两院”规范性文件开展合法性备案审查,确保符合宪法精神、体现党的主张、反映人民意志。


(二)积极推进依法治市,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法治保障


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的实施意见》(中办发[2017]10号),进一步细化决定重大事项范围,明确相关程序,强化法定职责,推进决议决定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人大国有资产监督职能的部署要求,协助市委出台《长春市人民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工作实施办法》,首次听取审议了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


按照中央推进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拓展改革的部署和市委要求,开展全口径、全过程预算审查,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确保财政资金发挥最大效益。积极推进预算联网监督,建设人大预算审查监督网络平台,实现对财政预决算数据和预算执行情况的在线监督,提高预算审查时效性。


坚持全面依法治市,推动立法与改革紧密衔接,围绕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改革部署,制定《长春市安全生产条例》;围绕建设“两型社会”,制定《长春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围绕保障城市运行、加强城市管理,制定《长春市城市供热管理条例》,修订《长春市城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确保改革于法有据。着眼推动“放管服”改革,对“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开展视察,对现行地方性法规进行全面清理,为改革提供法治保障;着眼推动监察体制改革,完成监察委员会相关组成人员任命,保障改革顺利进行;着眼推动司法体制改革,听取审议市法院民生司法保障工作报告、市检察院行政检察工作报告,让司法改革成果更好惠及人民。


(三)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全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高度关注经济工作,通过监督促进发展。


聚焦经济高质量发展开展监督。听取审议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和经济运行情况的报告,建议政府保持战略定力,大力发展实体经济,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产业整体竞争力。启动“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监督,组织省市县(区) 三级人大代表,深入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开展视察调研,对政府提出做好应对各种风险准备的建议,确保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全面实现。对旅游业发展情况进行视察,推动旅游发展增强内生动力。听取审议长春新区建设情况报告,推动新区坚持高端定位、先行先试,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创新驱动发展。


聚焦扩大有效投资开展监督。听取审议重大投资和重点项目建设情况的报告,实地查看重点项目进展情况,听取企业对投资政策、项目服务、要素保障等方面的意见建议,推动政府切实降低企业运营成本,优化投资环境。开展招商引资调研,建议政府高水平谋划项目,争取国资、撬动民资、招商引资,多措并举做大投资增量、盘活投资存量、提高投资质量,推动有效投资持续增长。


聚焦乡村振兴开展监督。对乡村旅游、现代畜牧业发展、种植业结构调整、黑土地保护、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现代农业实验区建设进行专项监督。深入乡镇、走进村屯,听取乡村干部和村民意见,督促政府加强涉农政策系统集成,积极构建现代农业“三大体系”,推进城乡融合发展。


(四)突出重点工作监督,全力助推三大攻坚战


全力助推污染防治攻坚战。紧紧抓住饮用水水源保护这个关乎子孙、关乎未来的突出环境问题,打出立法、监督组合拳,把加强一级水源地保护议案确定为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大会议案,组织代表深入实地检查督办,一级保护区实现封闭管理;就制定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开展立法调研,为今年制定出台条例做好准备。紧紧盯住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听取审议2017年度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组织全国和省市三级人大代表,对15个县 (市)区、开发区生态环保情况开展全域视察,指出问题,提出建议。省市联动对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环保法律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推动相关法律有效落实。协助市政府全力实施黑臭水体治理、淘汰燃煤小锅炉、畜禽污染防治等专项整治,区域生态环境状况持续改善。


全力助推精准脱贫攻坚战。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监督,听取审议全市脱贫攻坚情况报告,深入研究问题,提出对策建议,促进政府加强产业扶贫,织牢扶贫保障网,建立精准脱贫长效机制。常委会组成人员带头示范,组织代表深入扶贫一线,帮助贫困户解决实际困难。一年来,市级人大代表为困难群众捐款捐物累计1680万元。


全力助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紧扣预算监督风险防范,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进行分段督查,将5个开发区预算纳入代表大会审查范围,实现预算审查监督全覆盖。紧扣政府债务监督风险防范,听取政府性债务情况报告,审查并批准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规范政府举债行为,推动政府加强管理,确保财政平稳运行。


(五)坚持问题导向,不断推进民生保障


精准确定民生议题。组织常委会、专委会、人大代表、机关干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从社会关切、媒体关注、人民群众反映集中的热点问题中筛选民生议题。将与民生直接相关的13项议题纳入年度常委会工作要点。


强化民生法治保障。面对老龄化程度持续加大的实际,修订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对老年人社会保障、社会服务、社会优待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增设特殊老年群体保障和老年独生子女陪护等条款,更好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为切实加强食品管理,修订肉品管理条例,设定肉品分段监管模式,保障食品安全,保障人民健康。


推动民生问题有效解决。听取审议就业、安全生产、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贯彻执行情况报告,对中小学体育场馆对外开放、民办教育、公立医院改革、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清真食品管理等工作进行专题调研。对学前教育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村小火炉采暖改造等代表建议进行重点督办。推动《长春市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实施,全市学前教育水平加快提升;推动村小火炉改造任务全面完成,为农村儿童创造了良好的学习环境。


(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依法推进宜居宜业城市建设


持续推进城市管理法治化进程。制定城市供热管理条例,为解决供热管理体制不顺、供热设施建管脱节、供热企业准入与退出机制不健全等问题提供法律支撑。制定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将我市在全国试点过程中形成的成功经验上升为法律规范,为全面铺开奠定坚实基础。修订城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明确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监管职责和产权人、使用人的主体责任,支持政府严格依法治理,坚决遏制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等违法势头。


持续推动城市形象品质提升。贯彻落实市委以强烈的文化意识引领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要求,对城建重点工程进行视察,积极推动旧城改造常态化、城市管理精细化、森林绿化全民化,提高城市品质、增强承载功能。连续两年对地铁建设进行视察,推动提高地铁建设运营和管理水平。对增建城市雕塑景观、加强旧城改造后续管理等重点代表建议进行督办,全力支持城市建设“强长板、补短板”。


持续推进社会治理精细化。围绕提高基层治理能力、推进社会治理创新,听取审议城乡社区建设情况报告,推动优化社区管理、服务、保障、自治功能,助力打造全国和谐示范社区建设样板。对行政司法戒毒开展视察,对老旧城区和人员密集场所消防情况进行调研,就提高行政司法戒毒能力建设和消防应急体系建设提出意见建议。对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进行调研,推动公安、司法部门统一思想认识、统一法律适用标准,形成扫黑除恶强大合力。


(七)进一步突出代表主体地位,不断提高履职能力


丰富活动载体,拓展履职渠道。密切常委会与代表联系,扩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范围,紧紧依靠代表做好立法、监督等各项工作。拓宽代表联系群众的渠道,深入开展“双走进”和“助力长春全面振兴发展”献计献策活动,推进代表联络站向社区、村屯和企业延伸,探索设立网上代表工作室,确保代表在闭会期间开展活动有阵地、联系群众有载体、履行职责有平台。


创新督办方式,增强履职实效。首次对承办建议集中的部门进行集中检查,深入开展议案办理专题视察和建议办理满意度问卷调查。目前,2件大会议案按时完成年度办理任务,203件建议和批评、意见全部办理完毕,办理质量和代表满意度持续提升。


强化培训管理,提升履职能力。着力在培训工作系统性和针对性上下功夫,代表履职的能力水平进一步提高。制定代表履职管理办法,建立代表履职档案,健全代表考核鉴定和激励、退出机制,组织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代表履职的责任意识和积极性进一步增强。加强对代表活动和代表履职的宣传,积极营造尊重代表权利、支持代表履职的社会氛围。


(八)进一步强化自身建设,夯实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基础


着眼建设“两个机关”,不断加大自身建设的工作力度。


着力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按照市委统一部署,扎实开展“解放思想推动长春高质量发展”大讨论和干部作风大整顿活动,解放思想、提振精神,干部思想观念和精神面貌发生可喜变化,工作纪律普遍加强,工作动力显著提升,工作作风更加务实。


着力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积极开展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系列活动,认真总结人大工作成果和经验。深入开展“素质提升年”活动,努力办好“人民讲堂”,干部队伍的法律素养、专业能力和工作水平进一步提升。


着力推动基层人大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指导县 (市)区、乡 (镇)街道人大进一步完善机构和工作机制,基层人大建设明显加强,依法履职更加到位。 此外,常委会主动服务全市对外开放,积极拓展与国外地方议会交往,接待了日本金崎町、韩国仁川市等4个城市议会代表团,并出访丹麦约灵、俄罗斯乌兰乌德等友好城市,赴英国参加国际商务大会,宣传推介长春,推动经贸文化交流,促进提升经济发展外向度和城市国际化水平。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人大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市委高度重视、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全体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专委会委员以及人大机关干部团结奋斗、辛勤工作的结果,是市政府、市监察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密切配合、协同工作的结果,是各县 (市)区人大鼎力支持、社会各界热情帮助的结果,也是全市人民高度信任、共同努力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向大家、向全市人民表示衷心的感谢!


工作实践中,我们清醒地认识到,还存在很多问题:在构建完备地方性法规体系、发挥立法规范引领保障作用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努力;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的实效性有待加强,方式方法创新不够;中央《关于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的实施意见》落实不到位,工作机制尚未建立起来;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尚未全面落实,开发区人大工作机构、部分街道人大工委设立尚在协调之中,机构、编制、人员均未落实;服务代表、推动议案建议办理、更好发挥代表主体作用方面还需要继续加强。这些问题,在新一年的人大工作中都需要加大力度认真解决。


二、2019年工作安


各位代表,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一年,也是长春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开局之年。市委十三届六次全会已经确定了今年的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坚定发展信心,深化改革开放,加快推动长春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我们的基本任务就是抓好落实,全力推动。在落实中依法履职,通过监督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思想


要自觉提高政治站位,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思想,特别是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作为人大党组、人大常委会的首要政治任务,常学不倦、学以致用,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进人大工作的强大精神动力,引领和指导人大工作。


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坚持党的领导,与党同心同德,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要自觉接受市委领导,紧扣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市委十三届六次全会部署,忠实依法履职,使人大工作始终与时代发展同步伐,与全市中心工作同频率,真正做到对市委负责、为改革保驾、为发展护航、为人民服务。


(二)切实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


突出重点抓立法。围绕全面深化改革、进一步扩大开放,推进高质量发展,推进宜居宜业城市建设,制定长春市多规合一管理条例、城市管理条例等6部法规,修订统计管理条例等2部法规,修改土地管理细则等13部法规,就制定修订禁止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管理条例等10部法规开展立法调研。


创新方式抓监督。以“全程监督”为方向,健全完善专项工作监督机制;以“依法依规”为遵循,健全完善法律监督机制;以“科学规范”为目标,健全完善常委会审议工作机制。紧扣打好“三大攻坚战”,听取审议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脱贫攻坚等专项报告,对计划预算执行和政府性债务进行跟踪监督。紧扣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听取审议国有资产管理、安全生产、科技创新等专项报告,对重大项目建设进行视察,就预算绩效管理等工作开展专项调研。紧扣宜居宜业城市建设,对城建重点工程进行视察,就棚户区改造、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保障性住房等工作开展调研。紧扣保障和改善民生,听取审议民族工作等情况报告,对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权益保障情况进行视察检查,就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等工作开展调研。紧扣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对司法责任制和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等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进行视察调研。


围绕决策作决定。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的实施意见》,修改完善市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提高重大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法治化水平。聚焦市委十三届六次全会确定的扩大有效投资、壮大实体经济、深化改革开放、打好“三大攻坚战”、推动乡村振兴、加强民主法治建设等中心工作,选择事关高质量发展、改革开放的全局性、根本性、长远性问题,及时作出决议决定,把全市人民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决策部署上来。


服务改革抓任免。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相统一,积极做好机构改革相关人事任免工作。根据改革需要,及时高效完成人事任免事项,进一步规范任前沟通、供职发言、宪法宣誓等工作程序,确保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凝聚改革共识、汇集改革合力,保障机构改革任务顺利完成。


(三)聚焦聚力推动重点工作


聚焦打造东北最佳营商环境,推动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听取审议法治政府建设、民营经济发展等情况报告,就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作出决议;对深化“放管服”改革进行视察,就《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推动政府依法行政。切实加强营商环境法制建设,就制定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开展调研论证;对人才市场管理条例、企业负担监督管理条例执行情况进行调研,对涉及营商环境和民营经济发展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加大宪法和监察法的宣传力度,支持监察机关加强制度建设,形成以党内监督为主、其他监督相贯通的监督合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听取审议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报告,助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任务全面落实;推动司法机关公正司法,积极支持开展“雷霆行动”,有效解决“执行难”问题,对民营经济发展司法保护等工作开展视察检查;对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仲裁改革等情况开展调研。


聚焦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依法整治乡村环境。制定农村环境治理条例、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条例,倡导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推进生态宜居乡村建设,支撑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就制定畜禽养殖污染管理条例开展立法调研,对农村环境治理情况开展视察,推动解决责任不清、重视不够、行动不快、变化不大、长效机制不健全等突出问题。 聚焦生态文明建设,推进水资源保护、垃圾处理、森林城建设。制定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修订城市供水条例,用最严格的法律法规保护水体。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等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推动实施,狠抓落实,引导市民依法保护环境。开展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对打造绿色宜居森林城、加强湿地保护等决议执行情况进行视察检查,推动法律法规贯彻实施。


聚焦监督方式创新,切实加强网络监督平台建设。拓宽监督渠道、增强监督实效,努力实现人大监督工作适时化、监督手段现代化。完善预算监督网,实现对财政预算收支、转移支付、部门预算执行、重点专项资金使用等情况在线监督。建设司法监督网,实现数据共享、信息共享、实时监督、全流程监督。建设社会治理监督网,实现对社会建设、民生改善、安全生产等领域的在线监督、精准监督、有效监督。建设代表管理服务网,建立代表议案建议办理监督系统,适时跟踪议案建议办理情况。创设互动窗口,实现人大代表与国家机关、人民群众沟通联系网络化、便捷化。


(四)全力推进 “两个机关”建设


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用新思想新理念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加强常委会党组自身建设,坚持党组会议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和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切实把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以党支部建设的高质量,推进人大“两个机关”建设取得新成效。


持续推进作风建设。将作风建设作为一项长期政治任务,推动作风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制定《关于改进常委会会议审议工作提高审议质量的规定》,进一步规范完善人大监督工作流程,把按照法定程序开展工作与注重工作实效紧密结合。拓展密切联系群众和人大代表的渠道,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完善公民旁听常委会会议制度,探索建立邀请公民参与人大视察调研工作机制。


切实强化代表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强化代表专题培训、分类培训,切实增强代表改革创新意识和服务发展意识,不断提高履职能力。拓展代表参与常委会立法、监督、决定的渠道和范围,发挥代表主体作用。继续开展代表“双走进”和陪办项目活动,引导代表积极投身高质量振兴发展大业。制定代表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实施办法,开展代表评议工作,保障代表依法高效履职。


不断优化人大基础建设。健全完善市人大机关组织建设,组建市人大地方立法研究中心。修订专委会议事规则,强化专委会监督工作职能。加强对基层人大工作的指导,开展“县(区)乡(镇)街道人大工作示范创建”活动。持续开展“素质提升年”活动,编修长春人大志,不断扩大“人民讲堂”影响力,加强干部队伍教育培训,加快知识更新、能力培养、实践锻炼,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


各位代表,沉舟侧畔千帆过,柳暗花明又一春。新时代、新征程,新的一年让我们在中共长春市委的坚强领导下,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以法治的力量推动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开放,为长春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